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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律师与律师事务所关系并不紧密,律师事务所只是律师办案的一个平台。律师个人接了案件之后,交费到律师事务所,事务所开发票、事务所开函给律师个人。事务所对律师并不存在多少管理。
二、律师事务所目前的工资制度是提成制,律师事务所并不留存资金。提成制有着它的优势,使事务所管理上很方便,不用协调各种矛盾。但缺点就是各自为战,无法形成专业化分工,无法形成团队化的作战方式,无法有效督促律师工作的完成。
三、律师事务所如何能留住人才。自2015年江苏凯归律师 事务所培养了焦律师、姜律师、金律师,但他们在执业三年后因为在案源开拓方面没有任何进展,跳槽到了另外能提供丰富案源的律师事务所。
四、律师事务所没有案源,所有的案源都是合伙人开拓的。所以律师事务所无法对案源进行分配。目前律师案源的合作都是律师内部自己的一种协调。如何能以律师事务所名义开拓案源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五、品牌建设的问题。似乎合伙人对于建立事务所的品牌并不感兴趣。每个人都在扩大个人的品牌与影响力。律师跳槽后也往往会将当事人人或顾问单位一并带走。
六、事务所对于律师来言没有归属感。在他们的眼中,事务所只是一个工作的平台,能有一个办公室,能提供盖章的材料,仅此而已。不管在哪家律师事务所都是一样的。
七、合伙人制度存在比较大的缺陷,许多决议往往难以做出。故应该在设立律师事务所就应该建立一个执行合伙人制度,对执行合伙人一定的授权,对于扩大律师事务所品牌影响力的行为在一定金额范围内有相应执行的权限。
八、律师的合伙人等级制度,相应的升、降制度。设立创始合伙人、高级合伙人、中级合伙人、初级合伙人制度。同时也给律师以升级的平台。
九、律师事务所的各项制度建立,目前也没有人专门研究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订,基本都是靠着临时决定处理一些事情。合伙人也要办案才有收入呀,管理很费神反倒没有收入。
十、无专人进行管理,所谓的管理也仅仅是工资发放、节日礼品发放等小事。无实质性的管理,更谈不上品牌的管理。也没有案源开拓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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