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友情链接:
地址:扬州市邗江区文昌西路56号公元国际大厦12A10电话:18136262717联系人:朱祥
版权所有:江苏嘉竹律师事务所网站管理
新闻中心
江苏嘉竹律师事务所:http://www.jsjzls.cn/
收到法院传票后,被告首要是研究诉状的请求、事实与理由、证据等,确定相应的对策和抗辨意见。并视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1、如果被告认可原告的诉讼请求的,就正常应诉,尽量和解以达成对自己更有利的结果。
2、如果不认可的,应该积极收集、准备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在法院规定的举证期限内向法庭举证。
3、如果自已感觉完成有困难或有不明白之处的,则可以请诉讼代理人,或者请教相关专业人士。
江苏嘉竹律师事务所:http://www.jsjzls.cn/
上一篇:公司倒闭拖欠的员工工资如何发放
下一篇:私生子女继承权的法律原则
地址:扬州市邗江区文昌西路56号公元国际大厦12A10电话:18136262717联系人:朱祥
版权所有:江苏嘉竹律师事务所网站管理